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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绿色环保工作
日期:2021-09-29 

 

2020年,中煤集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绿色战略为导向、绿色科技为支撑、绿色文化为引领,以煤炭绿色开采、清洁利用、高效转化为立足点,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进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工艺清洁化、矿区环境生态化,全面建设“绿色中煤”。

 

◎持续治污减排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绿色中煤”管控体系,夯实节能环保基础管理。不断强化污染物指标监测监控,常态化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公司列入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共36家,涉及煤炭、煤化工、电力和装备制造等行业,分布在山西、内蒙、陕西、江苏、安徽、河南、新疆、甘肃等省市。

公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2020年,公司二氧化硫排放量555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9537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29吨,氨氮排放量24吨。

温室气体排放

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和“碳中和”决策部署,完善应对气候变化体制机制,着力提升碳排放管控能力,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转型升级。公司研究确立了碳排放管理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管理架构和业务体系,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开展燃煤电厂碳排放关键参数实测,对电力、煤化工企业进行碳排放盘查,按照国家碳排放核算指南要求收集基础数据,完善有关台账。公司排放的温室气体主要为二氧化碳和甲烷。公司正在按生态环境部要求对列入碳排放交易的重点排放单位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数据进行盘查核算,形成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需经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的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晚于本报告发布时间,公司将在下一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

有害废弃物

公司产生的有害废弃物主要是废油、废旧催化剂、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公司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建设有害废弃物暂存库,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符合相关要求,将有害废弃物移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2020年公司有害废弃物产生量为14.3万吨,万元产值有害废弃物产生量为12.2千克/万元,全部实现规范化处置。

无害废弃物

公司产生的无害废弃物主要是煤矸石。公司对煤矸石进行多途径综合利用,用于发电、生产建材、提取高附加值产品、筑路回填、土地复垦等,提高资源利用效益。暂不能利用的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进行处置。2020年,公司生产一吨商品煤产生煤矸石量约0.2吨,全年煤矸石产生量3513万吨,综合利用量2847万吨。粉煤灰、炉渣、化工废渣等其他无害废弃物产生量为1007万吨,综合利用量为712万吨。

废气

公司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排放标准为《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公司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开展燃煤电厂、化工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积极实施燃煤小锅炉淘汰升级和清洁能源替代,公用燃煤电厂全部实现超低排放,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所属企业完成35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清零”任务。积极推动储煤场全封闭改造,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大幅降低,工矿区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废水

公司主要是煤矿、煤化工企业排放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执行的排放标准为《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等。公司根据矿井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不同水质特点和回用途径采取相应的处理工艺,持续推进矿井水、化工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最大程度实现废水资源化利用,其余达标排放。2020年,公司产生矿井水6030万吨,综合利用量5461万吨,综合利用率90.6%。

减排措施

公司减排遵循“控制增量、削减存量、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原则,加强源头控制,坚持清洁生产与末端治理并重,着力提高减排工作成效。2020年,公司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45.9%、38.5%,不计入国投宣城电厂等4座新收购电厂情况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口径同比分别下降20.3%、13.2%。

煤炭产业因地制宜推广无煤柱开采、小煤柱开采、充填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煤炭资源实现应采尽采,推进矸石不出井和零排放;推行原煤全面洗选,降低煤炭灰分、硫分,提供优质清洁煤炭;公司煤矿采区回采率、原煤生产综合能耗、煤矸石综合利用率继续保持行业先进水平。

煤化工产业科学规划鄂尔多斯地区矿井水资源化利用问题,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高标准建设了一批矿井水初级、中度、深度处理设施和配套输水管网,打造了“井下过滤、地面处理、化工复用、分盐结晶”四位一体的水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构建了“高盐矿井水处理后作为生产用水、煤化工废水处理全部回用实现零排放、浓盐水结晶分盐回收实现资源化”为主要特征的水处理综合循环利用体系,陕西公司入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名单”。

电力产业按照立足坑口、清洁高效、循环利用、集约发展的原则,结合矿区资源条件、环境容量和外送通道,采用最先进的节能节水环保发电技术,建设大型坑口燃煤电厂和低热值煤电厂,大幅提升煤炭就地转化比例,实现煤电一体化协同发展。积极推广应用汽轮机通流优化、机组参数提升等工艺技术,推进燃煤电厂节能减排综合升级和超低排放改造,降低了污染物排放总量。

 

◎节约能源资源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节约优先,力求以尽量少的能源消耗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各基地、各产业、各企业和各领域,全面推进煤炭、电力、油品等能源品种的节约,降本增效和节能减排效果良好。2020年,公司综合能源消费量1734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消费占82.50%,电力消费占13.29%,柴油占1.88%,热力占0.59%,天然气占0.19%,其他能源占1.50%。原煤生产综合能耗4.12千克标煤/吨煤,同比下降4.5%,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节煤

统筹规划区域供热供暖,利用电厂集中供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水源热泵、空压机和烟气余热回收利用,替代燃煤锅炉。加强煤炭输送、存储环节的封闭措施,减少煤炭损耗。中煤华晋集团晋城热电有限公司汽轮机高背压供热改造后,全年供电煤耗同比降低10克标准煤/千瓦时,创效7800万元。

节电

实施了煤矿皮带机变频改造,淘汰更新落后机电设备,提高能效水平。开展机电设备能效监测,加强峰谷平时间段用电管理,降低用电成本。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更换老旧电机25台,节电30%以上。

节水

公司强化对水源、取水、用水以及节水措施等的分析论证,建设项目中工业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加强生产全过程节水管理,实施用水计划和目标管理。加强对矿井水的处理和区域循环利用,推广先进节水工艺和设备,实现水资源的梯级利用和循环回用,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公司2020年总耗水量17067万吨,万元产值耗水量为14.6吨/万元,其中新鲜水总用量10543万吨,中水利用量6524万吨,中水利用占比达到38.2%。

综合节能

推进余热余能利用,因地制宜利用矿井水、矿井乏风、抽排瓦斯、空压机余热、太阳能、空气能进行供热或制冷,实现低品位资源的高效利用。公司所属纳林河二号煤矿等5个矿井水余热利用项目,年节能1.9万吨标煤,创效2700余万元。

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活动,在全公司范围普及节能、低碳理念。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做起,倡导绿色办公。

包装材料

公司生产的煤炭为大宗商品,不需使用包装材料,仅有部分煤化工产品使用少量包装袋,对环境影响很小。

 

◎改善生态环境

煤炭资源的开发,特别是露天开采,必然会扰动环境、破坏原始地貌,不可避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高标准建设了排矸场生态环境示范工程,将绿色矿山建设与生产建设、土地复垦、水土保持有机结合,开展生态环境治理。露天煤矿开采实现“剥离-采矿-回填-复垦”一体化,井工煤矿充分利用煤矸石回填采煤塌陷区,全面恢复、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协调。截至2020年底,公司共有13座煤矿入选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平朔矿区采矿复垦一体化实践案例被列为行业标杆,获评“2019年度中央企业品牌建设典型案例”。